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新乡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新乡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2022年5月24日 10:55

新乡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试行)

政策解读

修订出台的《办法》明确提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原则,即党建引领、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市场运作、因地制宜、系统推进和属地管理原则《办法》在如下方面体现出新乡特色。

 【特色1】通过市场化运作吸引整合社会各方资源推进垃圾分类

《办法》第二章“规划和建设”,专门就城市垃圾分类规划和建设进行规范,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实际,科学编制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制定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设施和场所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从编制规划、科学选址到实施建设全过程,督促政府加大投入,加快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同时,为了更好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发展,创新提出了在《办法》中设置“市场化运作”一章,鼓励支持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中,探索建立市场化的建设和运行模式,推动城市生活垃圾相关项目与资本、技术、产业相结合,建立全域、全时、全链条分类处理体系,促进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特色2】从生产、流通、消费、办公等环节对生活垃圾“源头减量”

《办法》第三章“源头减量”,从生产、流通、消费、办公等环节对生活垃圾源头减量作了全面规定,从源头上减少生活垃圾的产生,促进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办法》第四章“分类投放”,鼓励通过示范宣传、树立典型、表彰奖励等方式,从垃圾分类前端引导单位和个人正确投放城市生活垃圾,并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区制度,明确管理责任主体,细化管理责任。

《办法》第五章“分类收集、分类运输与分类处理”提出分段监督机制,即各环节的参与主体,应当对各自相邻环节是否符合垃圾分类规定进行监督,形成从后端倒逼前端落实分类要求,《办法》从垃圾分类前端促进后端,后端倒逼前端进行了精心的制度设计,形成前后端各环节相互促进、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

【特色3】垃圾分类“人人知晓、人人参与”

《办法》特别设置了第七章“社会义务及保障”,分别对校园教育、媒体舆论、志愿活动等宣传、组织和职责等内容作了规定,目的在于积极争取人民群众对垃圾分类工作的支持,推动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全社会的环保意识。同时,强化对生活垃圾分类的监督管理,《办法》第八章“监督管理”,通过建立监督检查制度、统一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信息系统、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等,多措并举、齐抓共管,确保取得实效。

《办法》既注重引导社会各方积极参与,又注重强化监督检查,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取得实效。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工作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

垃圾分类政策解读.jpg

上一篇:新乡市4月份大型餐饮单位信用评级 下一篇:新乡市城市管理局政务公开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