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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拟批准获嘉县金鹏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延续《燃气经营许可证》有效期的公示

2024年12月23日 17:49

获嘉县金鹏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燃气经营许可证》即将到期,经企业申请延续,依据现行《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河南省城镇燃气管理办法》《河南省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获嘉县城管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专家组对企业申报资料和现场设备等情况进行审核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后,企业按要求整改并经获嘉县城管局验收合格,符合《燃气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延续条件。根据《行政许可法》和有关办理制度,现进行审批前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29日。

公示期内,被公示的燃气经营企业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行为的,欢迎社会公众监督、举报。以单位名义举报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举报的,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我们对举报或反映情况的单位、个人给予保密。

联系单位:新乡市城市管理局

联系电话:0373-3837013

联系地址:新乡市人民东路312号608室

邮政编码:453000

附件:公示内容

2024年12月23日


附件:

公示内容

序号

企业名称

申请类别

资质

许可证编号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经营类别

经营区域

审核

意见

1

获嘉县金鹏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延续

燃气经营许可证

201107030002G

获嘉县北环路中段

姬晓映

管道燃气

(天然气)

执行2011年3月15日获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获嘉县金鹏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

拟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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