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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批准新乡市城西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加气站等3家汽车加气企业延续《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公示

2024年4月16日 17:47

新乡市城西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加气站等3家汽车加气企业《燃气经营许可证》已到期。经企业申请延续,依据现行《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河南省城镇燃气管理办法》《河南省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汽车加气企业所在地辖区城管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专家组对企业申报资料和现场设备等情况进行审核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后,企业按要求整改到位并经辖区城管局验收合格,符合燃气经营许可证延续条件。根据《行政许可法》和有关办理制度,现进行审批前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4月22日。

公示期内,被公示的燃气经营企业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行为的,欢迎社会公众监督、举报。以单位名义举报的,应加盖公章,个人名义举报的,应署名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我们对举报或反映情况的单位、个人给予保密。

联系单位:新乡市城市管理局

联系电话:0373-3837013

联系地址:新乡市人民东路312号608室

邮政编码:453000

附件:公示内容

2024年4月16日

附件:

公示内容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类别

资质

审核意见

新乡市龙源加油站有限责任公司

别锡奎

延续

燃气经营许可证

拟通过

新乡市城西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加气站

张新峰

延续

燃气经营许可证

拟通过

辉县市中原汽车加气有限公司

王新立

延续

燃气经营许可证

拟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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