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16日 15:41
尊敬的武昭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垃圾处理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环境卫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市城管局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为贯彻落实《河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围绕重点目标,周密安排,积极行动,建立健全了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体系,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深入开展。八个县(市)分别于2018、2019年通过农村垃圾治理省级达标验收。目前,各县(市)均采取了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按照“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模式运营,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达到“五有”标准(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有完备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完善的监督制度),农村环境卫生得到了很大的改善,村容村貌有了很大的提升。2023年10月底,全市实现生活垃圾“零填埋”,全市域生活垃圾处理实现了由卫生填埋处理向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焚烧发电方式转变。
统筹城乡分类,拓展覆盖广度。按照《河南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和示范乡镇评价标准》有关要求,我市上报了1个示范县(市)和10个示范乡镇推荐名单。省住建厅公示了2022年度省级示范点名单中,我市4个乡镇(办事处)入选。我局积极指导各县(市)、区探索推广符合农村特点和农民习惯、简便易行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模式,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新乡县翟坡镇、长垣市蒲西办事处、获嘉县照镜镇、封丘县李庄镇等镇(办)取得了初步成效。积极探索推广符合农村特点和农民习惯、简便易行的分类处理模式,取得了初步成效。同时,以全国首届垃圾分类宣传周为契机加大宣传力度,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开展“随手拍”“举报热线”“积分兑奖”等形式多样的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活动。
虽然农村垃圾治理等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正如您提案中指出的农村环境治理方面,还存在群众环保意识不强、农村垃圾分类不足、资金保障跟不上、建筑垃圾处置体系不完善等问题,我们虚心接受,全面加强,并作为今后工作重点,进行突破提升。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您提案中的建议,一是督促各县(市)、区主管部门加大农村垃圾治理和垃圾分类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和宣传页、墙体画(标语),完善村规民约、签订“门前三包”书等形式,充分调动村民参与农村垃圾治理和建设美丽乡村、维护整洁家园的积极性;二是指导各县(市)、区主管部门健全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垃圾分类等工作标准和考核细则,补充增加垃圾清运、乱堆乱倒、群众满意度等考核内容,加强并优化督导考核方式,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垃圾分类等工作扎实有效落实。三是建立健全县(市)、区、乡镇和村庄四级督导检查机制,尤其是发挥乡镇和村两级督导检查机制,保障农村治理工作的长治长效;三是积极指导各县(市)、区政府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农村环卫公用设施建设,持续推动我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根据部、省、市工作要求适时制定方案,借鉴省内外经验,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