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30日 18:05
卫辉市新晋源燃气有限公司《燃气经营许可证》已到期。经企业申请延续,依据现行《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河南省城镇燃气管理办法》《河南省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卫辉市城管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专家组对企业申报资料和现场设备等情况进行审核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后,企业按要求整改到位并经卫辉市城管局验收合格,符合燃气经营许可证延续条件。根据《行政许可法》和有关办理制度,现进行审批前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6日。
公示期内,被公示的燃气经营企业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行为的,欢迎社会公众监督、举报。以单位名义举报的,应加盖公章,个人名义举报的,应署名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我们对举报或反映情况的单位、个人给予保密。
联系单位:新乡市城市管理局
联系电话:0373-3837013
联系地址:新乡市人民东路312号608室
邮政编码:453000
附件:公示内容
2024年9月30日
附件:
公示内容
序号 | 企业名称 | 申请 类别 | 资质 | 注册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经营类别 | 许可证编号 | 审核 意见 |
1 | 卫辉市新晋源燃气有限公司 | 延续 | 燃气经营 许可证 | 卫辉市柳庄乡边段庄村 | 张俊生 | 燃气汽车加气 (CNG槽车加气) | 豫201107070005J | 拟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