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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城市管理局对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72号建议的答复

2023年8月28日 15:48

尊敬的郭淑芳、金、李旭禄、焦守臣、毛军、郭海军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激发我市市场活力有序恢复地摊经济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市容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近年以来受疫情等因素影响,沿街门店、小微企业经营存在诸多困难,地摊经济成为城市消费领域新的增长点,对促进消费升级、丰富市民生活、提升城市品质具有重要意义。为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品质化、多元化、便利化的消费需求,新乡市城管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惠民利民助力地摊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小街巷规范的原则,符合条件的路段沿街餐饮门店可以在城市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开展有限度的夜市外摆经营,鼓励利用闲置地块开展餐饮夜市经营。两年来累计审批红旗区东站夜市、卫滨区光彩夜市、牧野区华恩成夜市、高新区龙马巷夜市夜经济点位”21个;今年以来累计审批店外经营点位1025个。

坚持严格标准,从严设置,有序推进夜市规范点位设置管理;坚持规范有序,依法监管,统一经营时间、经营标准、安全管理要求,落实经营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部门依法监管责任,以问题为导向实施严格规范监管,加强夜市经营管理维护和违法行为查处,维护良好经营秩序;坚持属地为主,多方治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有效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加强行业自律和自主管理,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监督,形成政府、经营者和公众对夜市共同治理、共同监督的局面。

在大力支持地摊经济的同时,按照便民不扰民,执法为便民的原则,多措并举、提升服务、落实审慎包容监管,进一步规范地摊经济发展,加强日常监管,打造具有烟火气的新乡夜经济。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运用多种媒体形式,凝聚各方力量,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和参与营商环境建设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激发我市市场活力。

最后,恳请您继续关心、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共同促进我市城管工作健康稳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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