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准予许可封丘县朋达石油燃气有限公司延续《燃气经营许可证》有效期的通知
封丘县朋达石油燃气有限公司《燃气经营许可证》已到期,经企业申请延续,依据现行《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河南省燃气管理条例》《河南省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封丘县住房建设和城市管理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专家组对企业申报资料和现场设备等情况进行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提出整改意见后,企业按要求整改完毕并经封丘县住房建设和城市管理局验收合格,符合《燃气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延续条件,我局对资料审核符合相关法规规定,依法公示后符合要求,准予许可封丘县朋达石油燃气有限公司延续《燃气经营许可证》有效期。
封丘县朋达石油燃气有限公司《燃气经营许可证》编号:豫202107060015J;注册地址:封丘县赵岗镇孙村村东;法定代表人:马绍朋;经营类别:燃气汽车加气站(LNG、CNG);经营区域:经营地点:封丘县赵岗镇孙村村东;有效期为:2026年9月9日至2031年9月8日。
2026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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