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优化获得用水用气营商环境整改提升实施方案
新乡市优化获得用水用气营商环境整改
提升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获得用水用气营商环境,补短板、强弱项,持续改进提升我市获得用水用气营商环境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重要指示精神,对标先进、对标国际,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便民服务问题为突破口,强化改革创新,探索实施一批突破性引领性的改革服务举措,实现“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促优”,实现我市获得用水用气评价指标进入全省第一方阵。
二、工作目标
对照国内前沿水平,到2022年底,中心城区用水、用气报装环节全部精简至2个环节、报装时间全部压缩至1个工作日以内(以上时间不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办理相关行政审批等经营企业无法控制的时间)。缩短用水、用气接入工程全流程时间,对红线外接入管线在150米以下的小型工程,在取得各项行政审批手续具备施工条件后,7天内完成外线工程施工;无需新建外线配套工程的,当日受理、次日开通。
三、主要措施
(一)前移服务关口。
利用“多规合一”、“建设工程联合审批平台”或是“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等工程建设业务协同平台将项目立项阶段、规划阶段、施工许可阶段的全流程信息精准推送至燃气企业,实现“资源共享”、“前置服务”。将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等公用服务接入需求提前至工程建设许可阶段,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事项并联办理。建设单位可在此阶段提出市政公用服务接入需求,由综合服务窗口受理后将相关材料推送至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公用服务单位主动与建设单位联系,提供上门服务,对接具体技术需求及接入方案。建筑区划红线外接入工程要与红线内项目同步推进,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完成红线外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直接办理水、电、气、暖、通信接入事宜,实现用户零跑腿。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责任单位:市政务大数据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规划局、市城管局、市通管办、市供电公司、首创水务有限公司、新奥燃气有限公司、新乡热力有限公司、华电热力有限公司、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市电信公司
(二)压减申请材料。
统一规范用气报装所需申请材料,整合各类电子政务平台资源,推进后台数据互通共享。可通过数据共享得到的材料,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将报装必需的身份信息、企业信息等要件,为企业省去准备材料耗费的时间精力,填写“1张表单”即可办理。采取电话报装的无需提供申请材料,一次性告知用户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在现场勘查时获取,营业执照、规划许可证或者不动产证明等材料在现场勘查时核验。全力提供平台和数据支撑,实现线上、线下一张表单办理,实现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热、通信联动过户。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责任单位:市政务大数据局、市城管局、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市通管办、市供电公司、首创水务有限公司、新奥燃气有限公司、新乡热力有限公司、华电热力有限公司、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市电信公司
(三)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全面落实“并联审批”和“一窗式”审批服务。对相关行政审批建立联合办理的受理平台,用水、用电、用气、用暖一般外线接入工程涉及的规划许可、破绿许可、占掘路许可、物料堆放许可等行政审批实行同步申请、并联办理,自然规划、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等部门,应公布申请行政审批所需提供资料清单,同步受理、并行办理相关许可,实现一窗受理、一窗出件、一窗盖章,材料齐全的,应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线上审批工作。低压电力、用水、用气红线外接入管线在150米以下小型低风险工程免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备案制,申请人按照要求书面承诺达到行政许可条件的,即时办结,建立信用评价管理体系,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施工结束后按标准修复道路和绿地。外线工程行政审批采用告知承诺办理的,供水供电供气经营企业应处理好工程施工与现状管线的关系,避免与现状管线冲突;外线工程竣工验收后,工程建设单位应及时报送工程数据资料,以备后续其他工程施工的审批及保护。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责任单位:市政务大数据局、市城管局、市自然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政设施维护中心、市园林绿化中心、市供电公司、首创水务有限公司、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四)降低外线工程接入成本。
严格落实国家、省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气行业收费有关文件要求,全面清理取消各项不合理收费。红线外用水、用气企业零成本接入,自用户建筑区划红线连接至公共管网发生的接入工程建设,费用由供水、供气企业和当地政府合理分担。实现公平竞争、信息透明,加快构建供水、供气工程安装竞争性市场体系,利用市场化机制形成供气工程安装收费标准,进一步降低工程安装成本;深化供水、供气行业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放开市场准入限制,鼓励推进企业主营业务和工程设计施工业务分离,促进设计施工、工程验收、运行维护等环节公平竞争;供水、供气经营企业提供的有偿服务项目,应当通过服务窗口、企业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渠道公开公布收费依据、标准等。用户委托建设建筑红线内供水、供气工程的,按照国家、省、市预算管理规定收费,凡与建筑红线内供水、供气工程设计、施工等服务和材料不相关的收费,一律不得收取,对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可保留收费项目要列出清单,实行明码标价,做到清单之外无收费。供水、供气企业要严格按照政府规定的销售价格向终端用户收取水费、气费,严禁以水费、气费为基数加收服务类费用或其他费用。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城管局、首创水务有限公司、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五)完善用水价格形成机制。
规范政府定价行为,定期开展成本监审,建立健全以“准许成本+合理收益”为核心的约束和激励相结合的用水、用气定价机制。完善促进绿色价格发展机制,制定并落实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和企业污水排放差别化收费机制。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首创水务有限公司
(六)完善用气价格形成机制。
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和调整配气价格,要通过门户网站等指定平台向社会公开价格水平和相关依据;按照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制度,适时理顺非居民用管输天然气销售价格;定期开展成本监审,核定独立的配气价格,切实把过高的配气价格降下来;对故意瞒报、虚报信息的行为,价格主管部门要依法查处并公开曝光,纳入企业不良信用记录,并可视情采取降低准许收益率等措施。天然气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政府定价,不得价外加价或变相涨价;要留存相应的购销票据,购气合同等资料,做好相关数据统计工作;每年6月底前向本地价格主管部门提供上一年度生产经营及成本情况,并通过门户网站公布供气业务收入、成本、具体执行价格等相关信息,推进价格信息公开透明,强化社会监督。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七)实现公用事业报装“一件事”办理。
全市范围内推进企业获得水电气暖网公用事业服务联动报装改革,实施“七个一”(一口登记、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同踏勘、一次办理、一并接入、一同验收)的办理新模式。一口登记早服务,新建企业投资项目在土地出让阶段,随同填写《企业获得水、电、气、暖、网络报装信息采集单》,对新建项目施工和生产所需的用水、用电、用气、用暖、用网需求进行意向登记;在企业签订出让合同后,由市自然规划局将项目报装需求,传递给各公用事业单位提供前置服务。一表申请减材料,水务公司、燃气公司、供电公司、供热公司、通信公司联合拟定“水电气暖网”报装一件事申请表,项目主体可根据实际需要,自行组合需协同办理的水电气暖网事项。一窗受理减次数,线下在政务服务中心开设“水电气暖网协同报装综合窗口”,实现水电气暖网一次申请、综合受理;线上依托政务服务平台或其他平台端口,为企业提供一网申报、协同报装服务。一同勘探减环节,供水、供电、燃气、供热、通信单位获知报装信息后,有外线工程的,结合项目实际,推行实现联合踏勘、共享方案设计。一次办理减时间,涉及到外线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要行政审批的事项,实现协同办理相关行政审批许可。一并接入减成本,水电气暖网施工采用开挖形式进行的,在现场踏勘时同步优化水电气网联合施工方案,通过共享施工沟渠、并行协同施工。一同验收提效率,企业可根据实际需求和施工情况,自主选择联合验收或分段验收;对有条件联合验收的报装项目,由综合受理窗口牵头组织各专营单位进行联合验收,并根据企业需求提供预约接通服务,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实行联合上门,主动检测、试压,实现同时接入水电气暖信。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责任单位:市政务大数据局、市城管局、市资源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政设施维护中心、市园林绿化中心、市通管办、市供电公司、首创水务有限公司、新奥燃气有限公司、新乡热力有限公司、华电热力有限公司、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市电信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八)持续提升服务水平。
各供水、供气经营企业要增强服务意识,进一步完善现有办理渠道,拓展在线办理途径,实现与政务服务在线办理系统的功能对接,进驻政务服务大厅,推动申请报装、维修、过户、缴费、开具发票等“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站办结”,切实为用户提供“一站式”服务。制定简捷、标准化的服务办理流程,为申请人提供现场咨询、引导和帮办、代办等服务;严格落实服务承诺,接受社会监督。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首创水务有限公司、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获得用水用气营商环境评价提升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专项工作推进组,负责具体事项研究推进。实行月例会调度、季讲评通报的工作推进机制,建立问题清单和工作整改台账,明确责任分工,确定整改期限,推进各项措施落地生效。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结合实际,主动配合,认真做好供水供气有关改革创新事项办理工作。市城管部门要督促供水供气企业抓好优化获得用水用气营商环境创新举措的落实,对服务质量、承诺时限等进行指导监督。供水供气企业要针对整改措施,迅速开展整改落实,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三)注重宣传培训。各责任单位要充分利用报刊、微信公众平台等新闻媒介,加大对服务对象的有关用水用气政策宣传力度,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更好的方便服务对象用水用气。学习借鉴国内前沿城市先进做法,采取集中培训、专项指导等方式,提升业务办理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
附件:1.新乡市公共服务事项报装一件事申请表
2.新乡市水电气暖网接入工程并联审批和告知
承诺制服务指南
新乡市公共服务事项报装申请表(1).doc
新乡市水电气暖接入工程并联审批和告知承诺制服务指南.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