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城市管理局关于拟批准卫辉新奥燃气有限公司申请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的公示
卫辉新奥燃气有限公司申请办理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依据现行《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河南省燃气管理条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关于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城〔2007〕250号)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卫辉市城管局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初审,专家组对企业申报资料和设备设施等情况进行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提出整改意见后,企业按要求整改到位并经卫辉市城管局验收合格,符合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申请条件。根据《行政许可法》和有关办理制度,现进行审批前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5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公示期内,被公示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行为的,欢迎社会公众监督、举报。以单位名义举报的,应加盖公章,个人名义举报的,应署名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我们对举报或反映情况的单位、个人给予保密。
联系单位:新乡市城市管理局
联系电话:0373-3837013
联系地址:新乡市人民东路312号608室
邮政编码:453000
附件:公示内容
2025年12月25日
附件:
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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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企业名称 |
类别 |
资质 |
法定代表人 |
地址 |
证书编号 |
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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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卫辉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
新申请 |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 |
蔡志鹏 |
卫辉市唐庄镇镇政府临街门面房 |
XJGRQJAX-058 |
拟通过 |






豫公网安备 410702020001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