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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拟批准辉县市中原鑫达加气有限公司 延续《燃气经营许可证》有效期的公示

2025年3月18日 17:25

辉县市中原鑫达加气有限公司《燃气经营许可证》即将到期,经企业申请延续,依据现行《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河南省城镇燃气管理办法》《河南省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辉县市城管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专家组对企业申报资料和现场设备等情况进行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提出整改意见后,企业按要求整改并经辉县市城管局验收合格,符合《燃气经营许可证》延续有效期条件。根据《行政许可法》和有关办理制度,现进行审批前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18日至2025年3月24日。

公示期内,被公示的燃气经营企业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行为的,欢迎社会公众监督、举报。以单位名义举报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举报的,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我们对举报或反映情况的单位、个人给予保密。

联系单位:新乡市城市管理局

联系电话:0373-3837013

联系地址:新乡市人民东路312号608室

邮政编码:453000

附件:公示内容

2025年3月18日


附件:

公示内容

序号

企业名称

申请类别

资质

许可证编号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经营类别

经营区域

审核

意见

1

辉县市中原鑫达加气有限公司

延续

燃气经营许可证

201307080007J

辉县市学院路北段

王会勇

燃气汽车加气站(CNG、LNG)

经营地点:

辉县市学院路北段

拟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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