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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城市管理局关于拟批准卫辉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变更《燃气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延续 有效期的公示

2025年3月5日 17:03

卫辉新奥燃气有限公司经卫辉市市场监管局批准,法定代表人由“韩继深”变更为“蔡志鹏”,同时《燃气经营许可证》即将到期。故申请变更《燃气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由“韩继深”变更为“蔡志鹏”;并申请延续《燃气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同时,营业场所、登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设备设施、生产工艺等未进行变更。

依据现行《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河南省城镇燃气管理办法》《河南省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卫辉市城市管理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专家组对企业申报资料和现场设备等情况进行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提出整改意见后,企业按要求整改并经卫辉市城市管理局验收合格,符合《燃气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变更及有效期延续条件。根据《行政许可法》和有关办理制度,现进行审批前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5日至2025年3月11日。

公示期内,被公示的燃气经营企业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行为的,欢迎社会公众监督、举报。以单位名义举报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举报的,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我们对举报或反映情况的单位、个人给予保密。

联系单位:新乡市城市管理局

联系电话:0373-3837013

联系地址:新乡市人民东路312号608室

邮政编码:453000

附件:公示内容

2025年3月5日


附件:

公示内容

序号

企业名称

变更事项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审核意见

1

卫辉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韩继深

蔡志鹏

拟通过

公示内容

序号

企业名称

申请类别

资质

许可证编号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经营类别

经营区域

审核

意见

1

卫辉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延续

燃气经营许可证

201507070006G

卫辉市唐庄镇镇政府临街门面房

蔡志鹏

管道燃气(天然气)

执行2015年1月23日卫辉市人民政府与卫辉新奥燃气有限公司签订的《卫辉市唐庄镇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

拟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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